12月29日丨ST恆久(002808.SZ) -0.160 (-4.954%) 公佈,公司於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蘇州恆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餘榮清、洪濤、馮芬蘭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267號)。
經查,公司存在未就對外財務資助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義務、光導鼓外銷業務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內部交易中存貨相關財務核算不規範及關聯交易未披露等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餘榮清、時任董祕洪濤、財務總監馮芬蘭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信披辦法》第四條規定。餘榮清、洪濤對上述情況承擔主要責任,馮芬蘭對第二、三、四事項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現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