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廉政公署發文稱,在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保險中介訛稱兩名投保人受傷,串謀二人詐騙一間保險公司向他們支付意外保險賠償。該保險中介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10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曾宗堯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劉承恩的背景報告,期間批准劉承恩保釋,並下令被告向保險公司賠償約52,000元。
劉承恩,35歲,宏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宏亞)前中介人,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本案於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間發生,當時保險經紀公司宏亞受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委託,向客户銷售友邦保險(01299)的保險產品。案發時兩名投保人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經劉承恩向友邦保險購入一份連意外保障附加契約的人壽保險。
該兩份保險的保障範圍涵蓋發還因意外招致的醫療費用及意外賠款。投保人須直接向友邦保險或經宏亞提出意外索償申請,並須附以證明文件,包括求診或接受治療的收據,以及由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發的病假證明書或收據。
案情透露,劉承恩與該兩名投保人在申請保險賠償時,向友邦保險訛稱譚啟俊及林妍君分別背部或膝部受傷,並附上多份看來分別由兩名醫生及兩間物理治療中心發出的文件,以證明二人身體受傷、曾向上述醫生或治療中心求診,以及曾放取病假,以詐騙友邦保險向譚啟俊及林妍君支付意外保險賠償,總金額最少逾52,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投保人並沒有報稱的傷員,亦沒有接受任何治療或放取有關病假。
上述兩名投保人譚啟俊,37歲,及林妍君,33歲,亦因涉案而被廉署分案起訴,二人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均押後至11月25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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