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電科數字公告,近日,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海證監局認為,電科數字在上證e互動平台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誤導性陳述的違法行為。上海證監局擬決定:對電科數字給予警告,並處以二百萬元罰款;對電科數字時任董事會祕書侯志平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