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撰文表示,研究推進存款保險法立法,借助金融法、金融穩定法等立法修法契機,在法律中強化存款保險各項核心職能,明確中國存款保險定位於金融安全網三支柱之一,夯實存款保險履職的法律基礎。
他在央行主管的《中國金融時報》上撰文稱,加快推進基金積累,拓寬基金資金來源,進一步健全存保基金應急補充機制,有力保障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和風險處置需要。
文章指出,將通過存款保險核查等手段進一步摸清風險底數及時將風險苗頭通報監管部門、地方政府,推動各方落實責任,形成化險合力。
此外,構建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風險處置工作遵循成本最小化原則,建立常態化的清產核資和盡調估值機制,積極推動以「接管+收購承接+破產清算」為主的處置模式。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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