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央視新聞報道,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原名劉應成)涉嫌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行賄案,新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釋永信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釋永信自1987年起主持少林寺事務,1999年正式出任方丈。去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通報,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
中國佛教協會亦宣布註銷釋永信戒牒。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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