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指出,支持小微企業開展股權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在新三板掛牌,規範增長後到北交所上市,引導社會資本更多向創新型中小企業聚集,帶動同行業、上下游小微企業共同增長。
支持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指導轄內區域性股權市場不斷提升面向小微企業的規範培育、股權融資等服務能力。支持創投基金加大對初創期、增長型小微企業的股權投資。探索優化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考核機制,拉長考核評價周期,提高風險容忍度,發揮好投早投小的引導作用。該項工作由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w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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