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指,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財政部及稅務總局聯合發文明確,自今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cy/u)相關內容《大行》大摩升京東物流(02618.HK)評級至「增持」 目標價上調至16.2元 估值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