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其中提到,客戶單筆或者日累計金額人民幣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含1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現金交易的,從業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wl/da)相關內容《大行》開源證券:老鋪黃金(06181.HK)上海國金和新加坡新店雙雙開業 國內外高端渠道佈局再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