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丨尖峰集团(600668.SH) -0.420 (-3.882%) 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简称“尔婴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3%(0.4ml:1.2mg)]《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2398),本次获得玻璃酸钠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尖峰药业及子公司尔婴公司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A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