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國聯水產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經查,2024年9月至11月,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新餘國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計發生額780萬元。上述行為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截至2024年11月底資金佔用餘額已全部清償。公司對前述事項未及時依法履行審議及信息披露義務,遲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