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海南省原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劉星泰涉嫌受賄逾3.16億元人民幣一案,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劉星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BC)#海南原副省長劉星泰